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规划与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国家“双高计划”2019-2021年度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审计
自主采购文件
(综合评分类)
一、系部自主采购邀请
我院规划与产教融合发展中心拟对国家“双高计划”2019-2021年度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审计进行系部自主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介:
对学院国家“双高计划”2019-2021年度建设项目的过程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审计工作。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开启时间:
2022年4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两小时内送达。逾期或提前送达的恕不接收。本次系部自主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须密封并在封口处盖骑缝鲜章。响应文件等相关材料不符要求者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立即当场开标,供应商报价情况将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公布。
(四)本项目采购的邀请、文件、更正(澄清)及结果(暨中选通知书)等将在学院官网发布,请供应商自行查阅并后果自负。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规划与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评审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明德楼1101室
联系人:陶莹
联系电话:02882683169
2022年4月
二、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预算 |
预算-大写:玖万伍仟元整,小写:95000元。 |
2 |
评审方法 |
收到邀请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低于三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者不低于一家时,按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附后)进行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
3 |
付款方式 |
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款。 |
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5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一套,副本四套 |
6 |
中选结果公告(暨中选通知书) |
学院官网 |
7 |
投诉方式 |
部门:学院采购办 地点:明德楼702财务处办公室 电话:82680819 联系人:李老师 |
三、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参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川财采〔2016〕45号文件)或“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川财采〔2011〕64号)”规定并结合本项目需要拟定响应文件。
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报价部分(含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部分、商务部分及其他部分(含对照评分表相应的响应材料等所有与采购文件相关材料),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四、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规定所作出的承诺函原件。
(二)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三)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六)供应商按规定应该提供的其他文件。
本项目在评审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符合《审计报告编审准则》。
六、项目清单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资金方面 |
对学院“双高计划”2019-2021年度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
无 |
2 |
项目方面 |
对学院“双高计划”2019-2021年度建设项目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
无 |
3 |
报告方面 |
需在2022年5月15日前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
8份 |
2019年4月,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启动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国家“双高计划”)申报工作,集中力量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2019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14号),经教育部、财政部审定,本次立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B档和C档三个档次共计197个,其中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56个,其中A档10个、B档20个、C档26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141个,A档26个、B档59个、C档56个。我院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群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
按照学院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书要求,该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涉及学校层面指标139个(数量指标86个、质量指标53个),专业群层面指标79个(数量指标40个、质量指标39个),其中2019-2021三年的预算资金为3.75亿元,实际使用资金为3.5亿元左右。
(二)商务要求或售后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在2022年5月15日前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2、成交供应商须于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上门与采购人联系商签合同事宜并于3日内签定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将依次递补或重新采购。
七、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20分 |
以经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为基准价,与基准价一致的得满分20分,其他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或低1%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不足1%的部分按1%计算) |
|
2 |
事务所综合评级 |
15分 |
以本次比选申请人综合评级排名中最高位次作为基准排名位次,综合评级得分=(基准排名位次/比选申请人排名位次)×15,无排名得零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说明:比选申请人按比选申请人注册地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公布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排名情况来进行评分,若未公布的,以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出具的2021年度排名情况证明函为准,若不能出具证明函的,得分为零分。) |
提供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情况一览表或证明函。(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
3 |
团队配置 |
10分 |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会计或经济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加3分,最高6分。 2.项目成员中具有中级会计或经济专业职称的每有1名得1分,最高4分。 |
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或职称材料复印件 |
4 |
类似业绩 |
15分 |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估业绩),1个合同得3分,最多得15分。 |
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5 |
服务方案 |
35分 |
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服务方案,需涵盖①服务内容,②评价方法,③服务步骤,④人员配置,⑤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划分,⑥各项工作配合安排,⑦进度及质量保障措施。①至⑦项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多得35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提供的内容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者与本项目不相符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得分为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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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响应时间 |
5分 |
供应商承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的,得5分;5小时内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分为5分。 |
提供承诺函 |